AI绘画作为一种新兴的数字艺术形式,在当今社会引发了广泛的讨论。有人认为,AI绘画是艺术的一种形式,而另一些人则对其艺术性表示怀疑。马立新教授认为,由于AI绘画需要人类的全面参与,并呈现出审美价值,因此应被视为艺术。刘昌奇教授则认为,AI绘画作品的缺乏自我意识和创造性,使其无法被称为艺术。
近年来,随着深度神经网络技术的进步,特别是生成对抗网络(GAN)、创造对抗网络(CAN)、生成式预训练Transformer模型(GPT中文站)等算法的发展,AI绘画作品不断涌现。马立新认为,AI绘画的艺术性应从三个尺度来考量:功能尺度、语境尺度和历史尺度。同时,布洛克的艺术阐释框架也为理解AI绘画的艺术性提供了参考,强调了人类主体意识对艺术身份认定的重要性。
以《贝拉米伯爵》为例,这幅AI油画作品展现了强烈的印象派风格,被认为具有艺术价值。而来自普通用户的AI作品则呈现出不同的审美感受,突破了经典绘画的框架,更贴近当代生活情境。这些作品在审美功能尺度上都具备艺术性。
在语境尺度上,《贝拉米伯爵》等作品被公开拍卖并受到成功认可,著名艺术机构收藏了大量AI绘画作品,进一步确立了其艺术身份。从历史尺度看,AI绘画作为数字艺术的一种延续,与摄影艺术等曾经遭遇的身份质疑相似,但最终被广泛接受。
尽管AI绘画作品的生成依赖于人类主体的介入,但一些人仍然质疑其艺术性,认为其缺乏原创性和自我意识。然而,模仿在艺术创新中具有重要意义,而现代AI技术的发展也为创造独特作品提供了可能性。此外,对于艺术作品而言,最重要的是其美学价值,而非其技术背景。因此,尽管AI绘画还存在提升空间,但它已经成为数字艺术的一种重要形式,为人类艺术增添了新的可能性。